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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2月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来约定收到首付就办理过户,可1月4日卖方就收到首付一想问问他们不配合是不是算做违约?

    2016年12月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来约定收到首付就办理过户,可1月4日卖方就收到首付,现在还没有办理完过户,开始因为卖方生孩子,现在满月了,还迟迟不去签字,我们的税什么的费用也交了。可卖方迟迟不配合。因为房价上涨了,一想问问他们不配合是不是算做违约。 北京市

    房价 购房合同 二手房 首付 举报

    提问者:小火柴丫丫

    发布于2017-04-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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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15369168 丨Lv 2
    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金。
    +1 2017-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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