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本人已家庭名义申请了苏州的经济适用房,所购房款为一半国家先期$https://m.fang.com/ask/ask_259035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5903558
-
本人已家庭名义申请了苏州的经济适用房,所购房款为一半国家先期
本人已家庭名义申请了苏州的经济适用房,所购房款为一半国家先期垫付,5年内还清。另一半向亲戚借的。现在房子还未交房。现在因感情问题需要离婚,如女方不承担债务有房屋产权吗?现在向亲戚所借的房款为合法的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什么手续法院才能承认为合法借款手续? 北京市
更多
经济适用房
购房
房屋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916061377
发布于2017-04-19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dzr689
丨Lv 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