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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买的公产房婚后出售必须有配偶签字同意吗?

    我于2007年买下公产房一间,只有使用权,没买产权。2011年再婚,在天津注册结婚,对方为美国公民。于2016年在美国起诉离婚,至今未结案。我没有加入美国籍,依然是中国公民。现在我想卖掉这间公产房,但房屋中介公司说,必须有配偶签字才能出售,但我前夫不配合。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是不允许承租公产房的,而且我的公产房是婚前购买的使用权,跟他没有任何财产纠纷,如果必须有配偶签字,是根据哪条法律为依据的?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中介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9344020154

    发布于2017-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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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292881429 丨Lv 0
    在国内起诉离婚,可来电话咨询
    +1 2017-04-19 举报
  • ask5983458474 丨Lv 2
    起诉离婚。。
    +1 2017-04-19 举报
  • ask2953239020 丨Lv 2
    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
    +1 2017-04-19 举报
  • 第贰次 丨Lv 4
    需要配偶签字主要是房管局为了规避风险所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 2017-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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