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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在w中前面买了一套房子,面

    您好!我在wgt;买了一套房子,面积为136.5平方,房子一共是81.5万元,当时我贷了50万的贷款,首付是31.5万元,由于种种原因我当时只缴了25万元的首付,还差6.5万元,当时找熟人向w借了6.5万元,是写的借条,当时签合同是2013年5月12是签的,到2014年8月31日时,售楼处通知我去拿钥匙,由于其它原因当时没拿钥匙,今年4月4日售楼处通知我说我要缴好多的违约鑫,二年多的时间向w借的6.5万元,现在算违约鑫算了5.1万元,另外说给我家保管钥匙5年一共2.6万元,还有物业管理5年1万多元,一共要缴8万多元,请问开发商要的这些钱合理吗! 北京市

    物业 贷款 开发商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1466917650

    发布于2017-04-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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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40869893 丨Lv 1
    要看有没有合同约定?明显不合理的费用,法院也不会支持。建议可委托律师回函。说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1 2017-04-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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