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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方面的问题,我在13年在烟台买了一套商品房,14年5月交付这种情况我能退房吗?

    您好,我想咨询房产方面的问题,我在13年在烟台买了一套商品房,14年5月交付。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办理权属登记相关手续。补充协议上写的是自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手续,如卖方违约买方可退房或要求赔偿。但是合同上标注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向房管局提交相关资料即视为卖方履行了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这种情况我能退房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产权登记 购房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8008604548

    发布于2017-04-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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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222911083 丨Lv 2
    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1 2017-04-13 举报
  • ask7854798297 丨Lv 1
    你好,你现在没有拿到房产证吗?还是什么情况?
    +1 2017-04-13 举报
  • ask4427636704 丨Lv 1
    看对方有没有违反约定。
    +1 2017-04-13 举报
  • ask9221047289 丨Lv 2
    如果开发商超过期限无法办理产证,可以起诉退房,
    +1 2017-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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