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以卖房为由,现房主已收到11万房款,当时未签定合同,房主说急需用钱,房款以购房合同为准$https://m.fang.com/ask/ask_2578918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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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房为由,现房主已收到11万房款,当时未签定合同,房主说急需用钱,房款以购房合同为准
以卖房为由,现房主已收到11万房款,当时未签定合同,房主说急需用钱,房款以购房合同为准,并且此房能改名和过户,还能办商业贷款。事后买方经过咨询,此房根本不能办商业贷款。只是在4月1号房主说再考虑一下,到4月5号也没有回音,按照约定4月6号办理过户手续,到现在房主未来,买方发信息告之,不卖房就返还房款,到现在房主不卖房也不还房款。买方能不能按照诈骗罪立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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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726169798
发布于2017-04-10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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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76924155
丨Lv 2
涉嫌诈骗 请详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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