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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业主甲方在15年3月31日前卖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待过户时向乙方要回营业税是否合法?

    签订买卖合同时(3月31日前)买方承担所有税费项,现在房子无营业税,卖方强烈要求要回大部分营业税的钱,协商后买方因不想惹官司无奈签下补充协议,甲方(夫妻两人)其中只有一人签字,补充协议是否有效?甲方要求是否合法? 北京市

    营业税 购房合同 业主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4675335984

    发布于2017-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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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8916572897 丨Lv 2
    如妻子知道这回事,又没有反对那就有效
    +1 2017-04-09 举报
  • ask1748386306 丨Lv 0
    卖方的要求当然是不合法的,买方可以拒绝,但是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的,该协议有效。
    +1 2017-04-09 举报
  • ask9042858854 丨Lv 0
    签字了就有效的
    +1 2017-04-09 举报
  • ask3121652298 丨Lv 1
    没签就无效。签了就有效。
    +1 2017-04-09 举报
  • ask4015501973 丨Lv 2
    建议诉讼解决。
    +1 2017-04-09 举报
  • ask4525796550 丨Lv 2
    不合法。协商解决。
    +1 2017-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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