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房——认购合同

    几天前我通过售楼处(代理商,不是开发商)认购一套房子,签了认购合同,刷卡交押金5000元,要求第二天再交4.5万元,总押金5万元。通过海南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官网楼盘公示查询,具体网址该套房子显示为:不可售,为抵押状态。联系售楼处工作人员,解释是开发商银行抵押贷款,让我们交完首付,再解除抵押。因为为不可售,觉得不合规,没敢再交押金。认购合同写有:本合同签定天内付总房款40%,如乙方未能按规定日期付款,则取消购房资格,并且所付定金恕不退还。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套房子能买吗?要是代理商不退钱,打官司能要回已交的5000元吗?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房地产 楼盘 举报

    提问者:ask4270214933

    发布于2017-04-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7705802425 丨Lv 2
    什么情况…………
    +1 2017-04-04 举报
  • ask3251838200 丨Lv 2
    能够要回5000元,开发商违约。未如实相告
    +1 2017-04-0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