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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套房产,产权暂未办理,手里的购买凭证是《房屋认购书》。一个月前,作为交易的基本凭证?

    我有一套房产,产权暂未办理,手里的购买凭证是《房屋认购书》。一个月前,有一个买家看好了我的房子,与我达成协议购买此房产,并在房屋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约定以《房屋认购书》为凭证,进行更名过户。我在约定交房时间交付了房屋,他确突然反悔,不支付我房屋总款,并表示不想购买。我是否可以起诉?追究他的违约责任?索要约定中房款总额10%的定金作为赔偿?《房屋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作为交易的基本凭证? 北京市

    认购 购房 定金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czhnig

    发布于2017-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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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61161463 丨Lv 1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 2017-04-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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