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能否退回的问题
本人于3月18日在中山看中了一套房,由于我在佛山工作,没有中山的社保,不符合国家政策,存在办不到银行按揭的风险,但当时楼盘销售小姐说她们会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帮我搞定银行贷款,我一时头脑发热,也没多想,当时就交了20000元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合同。但签订完认购合同之后再仔细思考,发现这里面风险太大,要是万一按揭贷款办不下来,而我又没能力一次付清房款,那时就麻烦大了。所以,鉴于此原因,我要求在签订《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加上一条补充协议:如果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按揭贷款未通过,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额首付楼款和定金。但开发商不同意加此补充协议,导致双方无法就主合同达成一致,不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我要求退定金,开发商不肯,还说是由于我违约不签合同,没得退,请问,我还有可能要得回定金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来打官司,有胜诉的可能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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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rt627
发布于2017-04-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