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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间房产过户

    我和丈夫于1996年结婚,2005年共同购房一套,房产证是丈夫名字,2009年因特殊情况过户给了我(当时是没收税,只收了手续费800多元),今年我们想给这套房子申请房产共有,可房产所的人说我们申请过一次,再申请需要交税,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如不合法,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

    手续费 购房 购房税费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059495856

    发布于2017-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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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330295779 丨Lv 0
    你好!是这样的!
    +1 2017-03-31 举报
  • ask5211731762 丨Lv 2
    夫妻更名免税
    +1 2017-03-31 举报
  • ask3826452682 丨Lv 1
    根据你的介绍,不需要。
    +1 2017-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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