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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19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019.12.12房管局签买卖协议,但是到2017.3.2

    2016.11.19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019.12.12房管局签买卖协议,但是到2017.3.27买方房屋贷款都没有办下来,经核实买方贷款手续有问题已退回。我现在要求终止买卖协议,买方不同意还要继续申请办理贷款。时间延误太长了,请问我可以终止合同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贷款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xxyyjjhh

    发布于2017-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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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358404110 丨Lv 2
    您好,您可以终止合同,只要您能证明对方不能正常完成贷款手续就行。
    +1 2017-03-29 举报
  • ask2624502533 丨Lv 1
    你好,我需要看到您的合同才能帮您进一步分析,不过根据您的叙述,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 2017-03-29 举报
  • 模拟人生22010 丨Lv 3
    合同约定如果对方已经违约 你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1 2017-03-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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