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6.11.19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019.12.12房管局签买卖协议,但是到2017.3.2$https://m.fang.com/ask/ask_256317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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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9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019.12.12房管局签买卖协议,但是到2017.3.2
2016.11.19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019.12.12房管局签买卖协议,但是到2017.3.27买方房屋贷款都没有办下来,经核实买方贷款手续有问题已退回。我现在要求终止买卖协议,买方不同意还要继续申请办理贷款。时间延误太长了,请问我可以终止合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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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xyyjjhh
发布于2017-03-29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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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358404110
丨Lv 2
您好,您可以终止合同,只要您能证明对方不能正常完成贷款手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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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624502533
丨Lv 1
你好,我需要看到您的合同才能帮您进一步分析,不过根据您的叙述,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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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人生22010
丨Lv 3
合同约定如果对方已经违约 你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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