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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率次办不下按揭,导致资料两次过期,购房者想退房可以吗?(来自西安郎臣大厦小区)

    我是2013年3月我购买了自己的第一套。交了30%的首付。开发商通知7月分交全所有资料,我按规定交齐所有手续,但是过1个月之后,开发商把银行从原来的建设银行改变成长安银行,我又重新办理银行申请表,8月份和长安银行填完《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我就一直等按揭,可是到了12月初又说我们双职工(一个事业单位,一个公务员)贷22万元贷不下来,让我又要补7万元,说时到12月15日之前交上钱就能把按揭办下,我急忙凑够钱,把所有资料重新又办了一次。2014年2月又说我的无房证明、公积金流水过期,公积金申请表上单位盖章不清楚,我又重新补交了手续,这过1天又说的工资流水又过期。我现在特别生气不想买此房,我可以退房吗?所有的手续我至少都走过两遍,有的都已经4遍。(在此说明一下,在我们这个县级市,其它售楼处都1个月办下按揭而且都可以贷22万元左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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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10666413

    发布于2017-03-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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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237793231 丨Lv 2
    你好,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 2017-03-27 举报
  • ask6782280071 丨Lv 1
    当然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 2017-03-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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