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与放弃
你好,我父亲在2006年去世,留下一处和母亲的共财产,农村房屋,四间正房,三间厢房。一直由母亲,我和妹妹居住。但是奶奶是在父亲之后半年去世的,按照继承法,这处房屋,该有奶奶12.5%,奶奶还有一儿,三女。在2008年,该房屋已经由我们母女三人重新翻建。现在因为要给妹妹分户,所以母亲想将房屋分给我和妹妹每人一间,才发现房屋有姑姑和大爷的份额。想先和他们协商放弃奶奶的份额,让他们签署一份放弃继承协议书,他们也同意。这样是否会具有法律效应?然后我们就可以起诉母亲,要求分割房屋呢?麻烦告诉我一下具体,实行方法,是应该先让大爷和姑姑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书,还是连同他们和母亲一起作为被告,诉讼法院?最终目的是将房屋所有权确定到我们母女三人身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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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95395366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