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外嫁后户口重迁回娘家无土地,能否参与农村公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本女湖北黄冈人,1997年外嫁陕西后户口被注销,2004年本人与丈夫孩子户口一同被迁回娘家农村,无土地。在娘家城市经商,常住市内。请问,现是否能参与娘家农村公共土地补偿款的分配。谢谢!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户口 征地补偿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傅民骥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ask6455412828 丨Lv 2
    你好,如果你们的户口在娘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主张分配权。
    +1 2017-03-24 举报
  • ask7317202743 丨Lv 1
    您好,建议咨询村委会。
    +1 2017-03-24 举报
  • ask1270447916 丨Lv 1
    您好,没有土地,那么就看当地拆迁政策要不要按户口赔偿的。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办
    +1 2017-03-24 举报
  • ask6739694143 丨Lv 2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1 2017-03-24 举报
  • ask6686517579 丨Lv 2
    您好,可以主张部分权利
    +1 2017-03-24 举报
  • ask7464970498 丨Lv 2
    您好,您户口是在娘家农村对吗?需要看当地村委会是什么政策了,一般是可以分配的。
    +1 2017-03-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