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的帮助,非常感谢。事件经过1.父母离异,共同拥有1套住房在法律上可行否?(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谢谢各位的帮助,非常感谢。事件经过:1.父母离异,共同拥有1套住房。2.住房因拆迁,面临选择要房,还是要钱,我方选择要钱,却因对方要房需求,选择帮助其低价置房(错误的开端)3.事前口头协议整个房款分成3份,所以购房2份,余款算1份,余款在我方,对方还应补还1份购房款(口头协议也是鸡肋,第二个错误)4.计划是通过以旧房直接置换新房的方式购得低价房,之后由爷爷全款购买。5.由于是拆迁安置房,房管证办理耗时巨长,房产证还是父母双方名字,对方要求我方签立了购房协议字据,写明购房是爷爷出资,此房和我父母没有关系。求助:对方未实际给钱,购买房屋钱款实际上是由我方支付一半,不想过户,在法律上可行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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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25452668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