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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去年在一家考研教育机构当市场招生专员,由于中间经济有问题,向老板私下借款一万元这笔钱在法律上怎么定义?

    我去年在一家考研教育机构当市场招生专员,由于中间经济有问题,向老板私下借款一万元,老板应允但并未兑现,于是我提出将收来的学费暂时挪用与我,不用上交学校,老板口头答应,后来我便挪用了一万元过一点,而且这期间老板也没有发给我工资,这笔钱到现在还有3300元未还,但是老板要告我挪用公款。今天我才查到原来这个公司是没有登记注册过的,我与这个公司并没有签过劳务合同,公司也没有缴过税,这样的话,我之前的行为违法么?老板是否拥有起诉我的权利?如果能,那能起诉什么罪名?这笔钱在法律上怎么定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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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zr689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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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741829786 丨Lv 1
    你好,不论公司是否注册,是否纳税,你的行为还是违法的,你挪用的不是你的钱,是别人的钱的
    +1 2017-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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