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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公证的问题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出首付买了一个小房子,由于我在国外出差,所以购房和贷款都是以女朋友的名义,但是我们现在分手了,女方也同意归还房子,但是房贷和房产证都在办理之中,目前办不了过户手续,所以能不能去做个公证,以婚前个人私有财产公证的方式拿回房子,同时对于女方之前的贷款,做直接继承(不过户,不提前还清),继承使用之前女方办贷款所属银行账户缴纳贷款,这样就相当于用公证的方式要回的房子的所有权,并且承担贷款以及相关责任,女方则不用再为房子及贷款负责;不知道这样行不行,要是行的话,能否以这个公证为凭借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证更名呢,请专家们给予指导,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产公证 贷款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7399820613

    发布于2017-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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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1482798959 丨Lv 1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代理。
    +1 2017-03-23 举报
  • ask1229633369 丨Lv 2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
    +1 2017-03-23 举报
  • ask1834425641 丨Lv 1
    您好!可以办理公证。
    +1 2017-03-23 举报
  • ask5253541264 丨Lv 1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找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1 2017-03-23 举报
  • ask851553046 丨Lv 1
    这是可以办理公证的
    +1 2017-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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