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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保障房

    厦门保障性经济适用房您好!请问、根据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保障性经济适用房配售管理办法(2009)206号>之规定、结合国家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继承法>、<物权法>,在2012年已购买厦门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和共同申请人均去世了,该房产的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女还可继续居住或者继承居住。谢谢!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物权 房产继承 保障房 举报

    提问者:ask5554722853

    发布于2017-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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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84913831 丨Lv 2
    符合条件方可
    +1 2017-03-16 举报
  • ask9425062566 丨Lv 0
    可。上房管局咨询,或上律师所咨询
    +1 2017-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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