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学校里,是原来党校职工楼,现在是中学,县委要求我们搬迁,换房,换房比例1这个合理吗?
我家在学校里,是原来党校职工楼,现在是中学,县委要求我们搬迁,换房,换房比例1:1.2,原本我们房子是没有公摊的集资房,不过我们都办得房产证了。现在政府要求我们搬迁,补偿月租500,一次性搬迁费2000,其他费用一律不给,换房的房源不好,高层电梯,公摊很大,说我们不同意就坚定我们房子为危房,说坚定后补偿更低。对于我们的房子。不做评估,不给现金补偿,不给装修费,还不给做私发公正,房源也很垃圾(换过去一样的实用面积我们还价钱)请问,这个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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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天涯歌女∮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