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购买集资楼后开发商延期交工费用增加住户怎么办

    我是太原XX人民医院职工,2008年集资买房,楼房为单位以应急公寓为名,一、二层为应急公寓,其余为住宅,转让国有土地进行土地置换而盖,当时与单位制定购房协议书:2850元/平米,2012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2013年因楼房一、二层由应急公寓改成商铺而停工,2016年10月复工,开发商以原设计不能满足验收,人工等费用涨价,开发商自筹资金融资费用由住户承担等为由每平米增加950元/平米。开发商发公告:不交钱的认同是自动解除合同,房屋由他们出售。请问我们集资住户该承担这950元/平米吗?开发商算不算违约?真的是逾期不交钱的认同是自动解除合同?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国有土地 公寓 举报

    提问者:ask7889507363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帅得惊动了天 丨Lv 4
    不应该承担这些费用。
    +1 2017-03-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