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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14-03-28 案例标题原告樊、李诉被告徐、王、王、王、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案由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14-03-28案例标题:原告樊、李诉被告徐、王、王、王、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案由:民事案件 >> 物权纠纷 >> 用益物权纠纷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审理机构: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查看沿革 案号:(2013)敦民初字第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2014-03-28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郭立鑫;刘颖;刘洪武;张明 原始文档:无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敦民初字第号 原告樊,住敦化市。 原告李,住敦化市。 被告徐,住敦化市。 被告王,住敦化市。 委托代理人王xx,吉xx 北京市

    物权 房产纠纷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ask7363469797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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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17814187 丨Lv 1
    问题不够具体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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