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判我返还对方多少钱?
我于2015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低价的二手房,购买时的价格为220万,而当时的市价约为320万左右,整整便宜了将近100万,当时也问过房东为何如此便宜出售,对方答复说是急需用钱,要求一次性付款不能按揭,房东户口不迁出等原因。也没多想什么就买下了,并于当年已完成过户。16年底想不到房子就被拆迁了,目前已收到拆迁补偿款400万,正当我高兴的时候,前几天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自称是原房东的债主。说原房东在2014年的时候借了他100万,16年底得知房子拆迁要求原房东还款时,房东明确告知无钱还他并说把房子已220万卖给了我,债主从房东那儿问来我电话,并给我看了房东在2014年出具给他的100万的借条(只写借款日期,没有还款日期)和与借款日期和金额相符,收款人为房东的银行的转账图片,说是要起诉我和房东低价买卖房子导致房东无钱还他,要求法院判撤销我和房东的买卖或者私下和解让我替房东归还这100万的借款和利息。给我几天时间考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询问房东他说确实是欠他100万(当初买的时候也问过房东是否有债务,房东明确告知没有,现在又说有这不是骗我吗)这几天也看了下相关的法律条文,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要是打官司我必输无疑需要返还房东房款(法律条文中有这么一条,无法返还或不需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因房子拆迁肯定是无法返还房子的了)但对于这个折价补偿的金额,几个律师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按我购买时该房子的评估价全额返还,(即320万左右),有的说是按房子当时的评估价减去我支付给房东的房价返还,(即320-220=100万左右),有的说是按房子的拆迁补偿价全额返还(即400左右),有的说是按房子的拆迁补偿价减去我支付给房东的房价返还(即400-220=180万左右)。现有几个问题再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下:1.好有个心理准备,法院判我需返还房东的金额到底是多少?400万,320万,180万,还是100万?这个请各位律师务必帮忙给个正确的回答2.我返还钱给房东了,那我的损失该怎么办?该怎么向房东索赔(房东目前肯定是没钱的了)。3.如果我选择和房东的这个债主庭外和解,支付给房东的债主100万和利息,那么房东如果还有其它的债主以后还来和我打官司怎么办,是否法院还会判要求我返钱给房东?请各位律师赐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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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11019065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