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法律顾问1. 拆迁前县镇村工作组按政府下文做农村有地安置拆迁户工作是否合理?$https://m.fang.com/ask/ask_2540753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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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1. 拆迁前县镇村工作组按政府下文做农村有地安置拆迁户工作是否合理?
尊敬的法律顾问:1. 拆迁前县镇村工作组按政府下文做农村有地安置拆迁户工作,并按规划图纸指定地块,现在房屋已拆几个月未安置,安置好几栋房屋已下地基又不肯做。有消息称,安置地要改做它用,拆迁户要求按原协议办理,是否合理。2.有关单位迟迟不按协议安建房用地,延期租房费归谁承担。 江西上饶铅山县城西棚改项目部理事会成员董旺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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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735035029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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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9939782
丨Lv 2
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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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58455923
丨Lv 2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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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laxey
丨Lv 0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性质的文书,只要是依法订立的双方必须认真恪守,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那么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拆迁户要求按原协议履行是合法合理的。有关单位迟迟不按协议安置建房用地,是违约行为,拆迁户延期的租房费用是因为违约行为而致的损失,应有有关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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