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各自分开签约,拿到属于自己的份额?
我村庄2010年动迁,动迁口径是拆一还一,我家有90pm占地面积的二层楼房,因在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上有过世父亲的名字,被动迁组认为存在遗产继承问题而搁置,事隔三年后,被我顶替父亲出去22年后又把户口反流回家的弟弟,雇佣他人用大型抓斗机把我父亲名下的房屋连同90pm的房屋全部偷拆扒塌,镇政府知道后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书中告知《现有情况下无法确认房屋的权属问题》要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于是我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90pm房屋“恢复原状”的诉讼。法院判决书中认为房屋权利人为我家庭人员和过世父亲,由于房屋已列入动迁范围,故造成恢复原状的不可能,判决我弟弟赔偿由房屋拆迁公司的估价款。事后开发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把90pm房屋与我弟弟签署交房结算确认单安置给了弟弟。我向镇政府好动迁公司责问,为什么把动迁房安置给我弟弟,镇政府出具书面回复告知;“没有与我家任何人签订过动迁协议和安置过动迁安置房”。还劝我俩兄弟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到动迁公司签约拿房。但弟弟他拿到了动迁房,断绝与我交往和交谈,根本不愿意一起签约。我想问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独自签约拿到动迁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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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飞鹰主页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