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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为动迁安置房,动迁时登记的名字有父母,女儿和姑妈,老房子户主为姑妈

    房子为动迁安置房,动迁时登记的名字有父母,女儿和姑妈,老房子户主为姑妈。动迁后,姑妈户口没有迁到新房子,父母和女儿迁入,姑妈户口迁到别处。房子为非产权房。问,1 如果父母过世,女儿是否能完全继承这套房子。 2买下产权和不买下产权是否有区别?3 区别是? 4 如果现在父母健在的时候给姑妈一笔钱,以后是否能和她无关系? 谢谢 北京市

    户口 户主 房产继承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9493340155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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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935430373 丨Lv 2
    1、女儿可以继续承租此房屋。2、父母过世的情况下,买下产权涉及到遗产继承,不买下产权,则由户籍人员继续承租。如果姑妈也是房屋受配人员,买下产权应征得其同意。3、如果父母与姑妈能协商一致,给予补偿,并签署书面协议,让她放弃可能的房屋权利,就与她无关了。
    +1 2017-03-15 举报
  • ask2244478712 丨Lv 2
    1.非产权房是不能继承的。2.有区别的。3.产权房可以继承。4.可以协议约定。
    +1 2017-03-15 举报
  • ask3965217091 丨Lv 1
    1;房屋非产权房不能继承。2;如你父母买下产权,子女可以继承。3;买下产权需要和同住人协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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