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配继承
我二哥结婚的房子是我妈原来的单位分房,后来单位房改时是我找我舅借的钱,我舅和我表弟都记得,拿钱也是我自己慢慢还的,因为从1994年我上班开始,直到2004年全家的开销基本上全是我的钱,那时我的工资最高,而我二哥和大哥工资都只能够基本生活的。去我妈单位交钱签字的是我,签的名字是我大哥,也就是那时的房主为我大哥,2005年我哥结婚搬走了。那房子我和我妈还有二哥一直住着,直到2013年我二哥结婚,我二哥他岳母非要我哥把房主改成我二哥的名字才能嫁女儿,所以在结婚前我大哥出钱办的更改户主,而且拿钱给我二哥装修的。而我这几年在国外,单身,在国内也没有其他的房产。我二嫂有精神方面的残疾证。她嫁过来之前就没上班了,懒得要命,在家就是我妈和我二哥伺候她的,连地都没扫过,碗也没洗过,成天关着他那边的房门,也不和我们说话的,每天我妈做好饭还得敲门叫她吃饭。只是有个低保,而且低保的几百块钱也被她妈拿去给她交了社保,我二哥每月才1500块。他们夫妻就是靠我妈的养老金和我跟我大哥经常给点钱过生活的,我二哥住院到去世她和她父母从没去照顾,也只是去看了一次就走了,现在我二哥过世了,那房子该怎么分。问题补充:那房子对我有分没?或者说我又没有继续的居住权?说实话,这房子从出资购买上说是我出的钱,只是我二哥在住,但是最后由于他要结婚而我不在家,也没告知我而我大哥他们做了过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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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070625510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