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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人员女曾某在纠纷中被2男1女打伤,报警 做完笔录后去医院检查,当时的CT诊断是头皮血肿有2CM的囊肿,回家1天后感觉头晕恶心再到医院住院检查,出院后。民警带着做伤情鉴定,鉴定人员说伤情太轻不够轻微伤无法做鉴定,疑问1 头皮血肿不算是轻微伤吗?疑问2如果没有伤情鉴定 警方会如何处理打人者(打人的还没抓到)疑问3 我合理的赔偿范围是多少 住院花了2100 当时的急诊花了500没记录的还有1000左右...希望能给我指点指点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2456006391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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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87484209 丨Lv 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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