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我姥姥和姥爷是再婚,我姥姥带着我妈妈和我姥爷一起生活,姥爷去

    我姥姥和姥爷是再婚,我姥姥带着我妈妈和我姥爷一起生活,姥爷去世后,我姥姥将我姥爷的土地承包了出去,现在姥爷生前,收养了的儿子,说土地是他的,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有权利将土地收回并转给我姥爷的养子使用吗? 北京市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4257754497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1908550715 丨Lv 1
    你好,可以申请
    +1 2017-03-12 举报
  • ask6027548534 丨Lv 1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因此姥姥和养子都是有使用权的。不过还是建议咨询当地土管局,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至本所面谈。
    +1 2017-03-12 举报
  • ask3802382473 丨Lv 2
    你好,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姥姥和姥爷的养子对你姥爷的财产都有继承权,具体请咨询当地乡政府
    +1 2017-03-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