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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起诉开发商

    你好!我是2010年在徐州市的邳州市买到一套商品房,当时付的30%的首付款.由于当时国家调控房地产,银行没有给开发商剩下的十几户房产贷款.开发商没有明确的告知我们,却要求我们再付10%的付款,可以从银行贷款!我们多数人就给了开发商!三年过去了,房子装好了,也住进去,贷款还没有下来。两证也没有办下来。现在我想退房,可是找不到开发商。想去法院起诉开发商退房,还我房款和装修的钱。你看我这要求,从法律方面有什么依据!!下面是合同的一部份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3中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空白3其他方式买受人在签定合同时支付房款人民币72206元,剩余房款人民币167000元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1)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应付款期限之期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15日之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手机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至,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空白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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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352382807

    发布于2017-03-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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