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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离婚前,向姐姐借了钱买房,但是前夫不知道把钱用去哪里了,现在他在外地请问这种情况法院通常怎么判了?

    我离婚前,向姐姐借了钱买房,但是前夫不知道把钱用去哪里了,现在他在外地,借条是他写的,我带着一岁多的宝宝也无力偿还,请问这种情况法院通常怎么判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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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36245804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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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371941177 丨Lv 1
    你好,原则上债务是共同承担的
    +1 2017-03-10 举报
  • ask1630997936 丨Lv 1
    夫妻共同债务是应一起偿还的
    +1 2017-03-10 举报
  • ask9621949910 丨Lv 2
    你好,你可以凭借借条将你前夫起诉至法院的,如果你能证实借款被他个人挥霍掉法院会潘姐由他个人偿还的。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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