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
本人租了一个门市房,合同是2017年3月3日签的,因个人问题在3月7日通知房东说不想租了,年租金7.5万,保证金5千元,合同上写的,乙方在租赁期间中断经营,甲方不返还租金,不返还保证金,和房东协商房东不同意返还租金和保证金,因为我还没经营,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口头说让10天给我装修,我只装修了3天就提出了不租了,实际应该从3月13日开始算日期,我问房东转租可以吗?房东也不同意,因为合同上写的,乙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使用,如乙方变更租赁人,需甲方同意。那我是不是一点租金和保证金都拿不回来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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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224450775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