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父亲拥有一处房产,因为母亲于1986年去世,所以没有共有人。父亲有我和我姐两个子女这个所谓的新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19882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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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拥有一处房产,因为母亲于1986年去世,所以没有共有人。父亲有我和我姐两个子女这个所谓的新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吗?
我父亲拥有一处房产,因为母亲于1986年去世,所以没有共有人。父亲有我和我姐两个子女,我姐户口迁往上海已经十年。2013年,父亲立了一份遗嘱,表明此房产由我独自继承,并在当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上也明示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持此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2015年12月父亲不幸去世,之后我持遗嘱公证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是当地房产部门说2014年6月份出台新政策,还要求我姐姐出具一份放弃继承公证书,请问这到底是国家法律规定还是地方法规?这个所谓的新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吗?即便是合法的,为什么出台新政策不在大众媒体上做宣传,导致我一直认为有了父亲的遗嘱公证书就可以办理过户,直到父亲去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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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木头咚咚响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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