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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的快餐店,没有与员工签合同,工作了1年以上,老板要求半个月的薪
个人经营的快餐店,没有与员工签合同,工作了1年以上,老板要求半个月的薪水作为押金,需要提前30天辞职吗?如果没有提前30天辞职老板不支付押金违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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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285854029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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