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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经营的快餐店没合同,辞职后不支付之前的押金和半天的工钱

    我妈妈在个人经营的快餐店内打工,老板要求以半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没有签合同。年前想辞职,年前已跟老板说过想辞职,但是老板说让我妈妈让我妈在干一段时间,年后要辞职老板不同意,结工资时让老板结清之前的750的押金和半天的工钱50老板拒绝支付说下次再付,之后再次问她要,老板说我妈妈第二天后没再去上班自动离职造成她的经济损失,并且说她没有30天前告知她辞职,不予支付,请问她这种合法吗?问题补充:并请问怎么解决 北京市

    家电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4623293524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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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22787664 丨Lv 1
    您好,这位朋友,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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