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一块地,签了三十年,每年按时给农民租金,做了十年的时候,把地转出去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本人租了一块地,签了三十年,每年按时给农民租金,做了十年的时候,把地转出去了,对方只付了一部分钱,还有一部分没付,当时是整体转出去的,说好农民的租金又对方支付,现在人也找不到了,大概拖欠农民两年的租金,我自己也有一部分钱没收到,按当时签订的合同,对方先付一部分,后面的一年内付清,逾期我方可收回地,可现在都过了两年多了,对方还没付清,现在村里认为对方已经付清了,该地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并以没有支付农民租金为由,想收回土地进行拍卖,我现在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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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887183024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