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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离婚时,夫妻共有农村房子一套,离婚协议里夫妻一人一半,然后各自拿出一半赠予女儿

    2013年离婚时,夫妻共有农村房子一套,离婚协议里夫妻一人一半,然后各自拿出一半赠予女儿,现在房产证也没有,现在房子也没有人居住,女儿判给母亲,她们母女又有新房子居住,而我再婚没房子,能不能撤销赠予的女儿的那部分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屋赠与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9735538089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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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1242449 丨Lv 2
    不可以,除非双方同意,并且没有变更姓名。
    +1 2017-03-05 举报
  • ask1123835192 丨Lv 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离婚协议已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你不能单方面撤销赠与。
    +1 2017-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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