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3年离婚时,夫妻共有农村房子一套,离婚协议里夫妻一人一半,然后各自拿出一半赠予女儿$https://m.fang.com/ask/ask_2509336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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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离婚时,夫妻共有农村房子一套,离婚协议里夫妻一人一半,然后各自拿出一半赠予女儿
2013年离婚时,夫妻共有农村房子一套,离婚协议里夫妻一人一半,然后各自拿出一半赠予女儿,现在房产证也没有,现在房子也没有人居住,女儿判给母亲,她们母女又有新房子居住,而我再婚没房子,能不能撤销赠予的女儿的那部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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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735538089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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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242449
丨Lv 2
不可以,除非双方同意,并且没有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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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123835192
丨Lv 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离婚协议已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你不能单方面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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