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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 拆迁财产分割

    律师你好,我媳妇是农村户口,与我结婚后媳妇的户口没有迁出,还留在自己本村,本人是城市户口,所以两人的户口本是单独分开的,前年因媳妇家城中村改造拆迁,赔偿了两套安置房;请问律师,现在因感情不和,她主动提出跟我离婚,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得到拆迁所得安置房的一半吗?谢谢 北京市

    户口迁移 户口 房产纠纷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3900187779

    发布于2017-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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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7116068996 丨Lv 2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 2017-03-04 举报
  • 书展上面看黄书 丨Lv 4
    你好,可以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1 2017-03-04 举报
  • ask242107750 丨Lv 1
    可以。详情致电联系
    +1 2017-03-04 举报
  • ask3711305358 丨Lv 2
    看那两套方是属于她的家庭还是他个人,对于她个人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
    +1 2017-03-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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