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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辰
丨Lv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执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 承揽名称、方式、地点1-1 承揽项目名称: 淀粉糖车间环氧地坪工程1-2 承揽项目地点: 淀粉糖车间1-3 承揽方式: 包工包料。2、 承揽标的(加工成品)编号 名 称 颜 色 单价(元/平方米) 数量(平方米)1 环氧自流平地坪 淡绿 80 10002 环氧自流平地坪 中黄 80 8003 环氧地坪 中黄 45 150??3、 施工工艺编号 工艺名称 工艺1 环氧自流平地坪 1、基面打磨清理,清理乳胶漆,修补局部破损裂缝等;2、涂刷底漆;3、刮涂环氧砂浆;4、刮涂环氧腻子;5、镘涂环氧自流平面漆。2 环氧地坪 1、基面打磨清理,清理乳胶漆,修补局部破损裂缝等;2、涂刷底漆;3、刮涂环氧砂浆;4、刮涂环氧腻子;5、滚涂环氧面漆4 、价款及付款方式4-1 暂定总价: 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00.00元)4-2 付款方式:4-2-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 元工程定金;4-2-2 进场款:承揽方进场后,正式施工前,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总额的 %的预付款,即 元;4-2-3 进度款:当工程施工到 ,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的进度款,即 元;4-2-4进度款:工程完工两日内,定做方应向承揽方付 元工程款;4-2-5验收款:工程完工七日内定做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即付清质保金以外的工程款;4-2-6质保金:工程完工后实际结算工程总额的 5 %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付清。4-3 结算方式:现经双方商定采用 电汇 方式付款。5、 施工条件5-1 施工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70%,环境温度不低于150C;5-2 施工前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提供施工图纸,完成通水、通电工作,门窗到位,水电费由定作方负担;5-3 施工期内定作方不安排交叉施工;5-4 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专门指定一人做现场协调和监督工作。6、 验收标准与方法6-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6-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发出验收通知单,定作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三天内(逢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进行验收,无故拖延或未经验收而实际投入使用者,视同验收合格。6-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项目质量在验收中发生争议时,可向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向对方提供检验证明,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异议方承担。6-4 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因承揽方施工原因出现漆面与水泥面分层脱皮由承揽方负责返修,使用过程中人为机械损伤及其它原因(如水泥脱落或地表未干而定作方要求赶工等)造成质量事故可由承揽方计费维修。7、 工期7-1 本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7-2 本工程开工为200 年 月 日,完工为200 年 月 日;7-3 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7-3-1因气候或其它意外原因,地面或墙面出现受潮者;7-3-2因定作方原因不能如期腾出施工场地者;7-3-3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三天以上者;7-3-4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8、 安全施工管理条例8-1 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8-2 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8-3 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担。9、 违约责任9-1 承揽方交付的地坪如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情减价;不同意利用的 ,应由承揽方负责修整。9-2 承揽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部分价格0.5‰偿付定作方违约金。9-3 承揽方已完成地坪,应由定作方负责协调保护,因定作方原因造成地坪交付前损坏的,由定作方负责损坏赔偿,由于承揽方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则由承揽方负责。9-4 定作方应及时将所需施工场所提供予承揽方进场施工,不安排交叉作业。如因特殊原因须进行交叉作业的,须与承揽方协商后进行,否则由此造成地坪损坏或工期延误,由定作方负责损失。9-5 定作方应按时支付合同规定价款,如因定作方不能及时付款,承揽方有权停工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延误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并偿付承揽方已消耗的材料费、人工费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费用等由于合同中止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9-6 定做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部分价格的0.5‰偿付定作方违约金。10、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地坪损坏的,承揽方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接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且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1、 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2、补充条款:?13、期限与其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定作方执 份,承揽方执 份。定作方: 承揽方:沈阳海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开户行: 开户行:沈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茂分社帐号: 帐号:101012010100217489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