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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卖房缴税的问题,急!

    我父母2001年在大连买入一套商品房,父亲05年过世,母亲办理了继承(我和爷爷签字放弃继承)后,于去年底拿到新的“继承房产证”。现在母亲想卖房,咨询的结果是:因为我母亲继承了属于我父亲的50%的房产不足五年,所以要交纳这50%房产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比如房子评估价是20万,则有10万是我母亲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需要交纳这10万的20%即2万作为个人所得税。说如果继承超过五年了,这笔费用就可以不交。是这样计算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么?除此之外,买卖双方还应交纳什么税款呢?该类的政府文件到哪里能看到?

    购房 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史弩比

    发布于200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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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lovelytomorrow 丨Lv 3
    不是的吧 继承的话,由原来该房产的购房契税票是那年的来判断是否需要交纳费用的 但是必须是直系亲属继承!
    +10 2007-05-14 举报
  • blueidea82 丨Lv 4
    健康小牛:你好1 像这样的房子是按评估价的50%*1%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10 2007-05-14 举报
  • 乐乐瞳瞳 丨Lv 3
    这个没办法避免.国家明文规定的.
    +10 2007-05-14 举报
  • 小乱姐姐 丨Lv 3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不管是否满5年都要缴纳的,不满5年还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满5年就不用交纳营业税!这些税费是无法避免的,国家规定税收,你到你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都可以去查证!国家规定的房产出售税收如下:商品房:满五年:交易契税:成交价*1.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若无法提供当年发票按成交价1%交纳未满五年: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1.5%(买方缴纳)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若无法提供当年发票按成交价1%交纳
    +10 2007-05-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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