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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孩子争取房产

    孩子四个月,丈夫想在北京买房,因我不出钱,提出离婚,现在我和孩子在青岛的房子是孩子爷爷名下,当初买来结婚用的,当初丈夫说要回青岛,现在不回了。如今孩子四个月,丈夫不能提离婚,他要跟我协商,我想让他们家把青岛房产过户给孩子,不知道四个月孩子是否可以是房产持有人?如果可以,通过继承、赠予、买卖哪种方式划算?过户到孩子名下,是不是就不能再要抚养费了?他现在提出的方案是,房子我们先住着,每月给孩子5000(按法律的最低标准算的),青岛现在房产价值200万。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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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347108560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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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846346102 丨Lv 2
    建议详询房产交易中心
    +1 2017-03-01 举报
  • ask2278449347 丨Lv 1
    不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爷爷可以留遗嘱赠与孙子。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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