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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以房管局资料进电脑系统为由,忽悠我们签订第二份购房合同,是否存在欺诈

    我于2012年12月30日与河北石家庄松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当日全额付款27万元整,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河北平山县温塘镇清清世界度假村46号楼一单元401室,此后两年多一直未能拿到房本,我们多次催促,开发商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并以平山县房管局无纸化办公,所有资料需进电脑系统为由,于2015年1月20日忽悠我父亲签订了第二份购房合同,并称以该合同为准,因为只有它经过了房管局备案。我担心这是开发商为了掩盖其延迟交房和办理房产证的违约事实,为防止业主要求退房的目的进行的有意欺诈。想咨询专家,这种一次购房,两签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利于我们业主的重大隐患,该如何补救?另外如果要提起诉讼,该在河北平山还是在北京?因为我家人都在北京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地产 购房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ask4741426561

    发布于2017-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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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3364520 丨Lv 2
    建议携带购房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建议委托律师指定方案尽快起诉对方维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1 2017-0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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