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开发商以房管局资料进电脑系统为由,忽悠我们签订第二份购房合同,是否存在欺诈$https://m.fang.com/ask/ask_248522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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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房管局资料进电脑系统为由,忽悠我们签订第二份购房合同,是否存在欺诈
我于2012年12月30日与河北石家庄松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当日全额付款27万元整,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河北平山县温塘镇清清世界度假村46号楼一单元401室,此后两年多一直未能拿到房本,我们多次催促,开发商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并以平山县房管局无纸化办公,所有资料需进电脑系统为由,于2015年1月20日忽悠我父亲签订了第二份购房合同,并称以该合同为准,因为只有它经过了房管局备案。我担心这是开发商为了掩盖其延迟交房和办理房产证的违约事实,为防止业主要求退房的目的进行的有意欺诈。想咨询专家,这种一次购房,两签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利于我们业主的重大隐患,该如何补救?另外如果要提起诉讼,该在河北平山还是在北京?因为我家人都在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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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741426561
发布于2017-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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