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是被执行人,13年曾向出借方借款200万元,当时做过公证、

    我是被执行人,13年曾向出借方借款200万元,当时做过公证、签过合同。借款后5个月左右以现金形式还款,并未留下对方收据。现在出借方以我未按时还款为由,从公证处出具了强制执行书,并在朝阳法院申请执行。现在因为我当时还款后没有保留还款凭证,并且未要求解除公证,情况对我极端不利。现在我名下住房在银行有满额抵押,名名下有车辆(实为我将自己的车辆指标出租给他人),无证券、无大额存款,每月收入除还贷以外仅够生活,已婚有一子,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无经济来源,名下房产是我家唯一住房,父母在内居住,这种情况请问对方会如何对我进行强制执行?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还款 租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9670908715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017814187 丨Lv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 2017-02-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