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法院开庭审理一个行政案件,我是第三人,原告诉政府沒有依法
之前法院开庭审理一个行政案件,我是第三人,原告诉政府沒有依法给第三人办房屋产权证,要求对第三人的产权证进行撤销。开完庭三十多天了,原告以政府已经对第三人的产权证撤销为由,到法院撤诉了,法院已经下了裁定书,同意撤诉。我问政府,他们说国土房产部门已经进入程序,要对我的产权证进行撤销。我向法院要庭审材料,法院说这个案子是个已经撤诉的案子,也等于没有材料,不给调取,因为开庭时被告方政府和我是一方的,他们说我的都是对的,也是合法的,现在又让原告撤诉,也和原告的诉求一样,要对我的权证进行撤销,所以我需要庭审的材料,我要怎么才能拿到,望能指导一下,多给一些建议,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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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743019552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