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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三个兄弟,两个姐妹,父亲于84年过世,当时未立遗嘱,我的三个兄弟就找人写了分割父亲房产的分帕,给我母亲吃过世以后他们享有。父亲过世后,母亲一直居住在我家,三个兄弟每年每人给母亲200元生活费 ,两个姐妹每人每年给母亲300--500元,其他费用都是由我负担,母亲今年87岁,上个月不小心摔倒了,股骨骨折,花去医药费18000, 。当时二哥坚持六人共同摊派,每人出3000元。由于我大哥已病故,大嫂不愿分摊这部分医药费。现在母亲也因年势已高,于上个月底过世。现在她村里开发还有些钱发放回来。父母留有一处房产和现在村里发回来的钱,我六姐妹现在应当如何分配?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2283781462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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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52591480 丨Lv 1
    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委托本律师代理起诉继承,本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继承委员会委员。
    +1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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