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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与老公结婚四年,因感情不和,现双方都愿意离婚,房子产权人是我老公名字

    我与老公结婚四年,因感情不和,现双方都愿意离婚,房子产权人是我老公名字,并且是婚前财产,婚后我俩共同买了一辆车,但车主名称也是我老公名字,我们没有小孩我们的老房子即将拆迁,按户口来,每个人分45平米房子,现我老公提出只补偿我拆迁45平米的房子,我的意见是只要45拆迁房,外加20万,所以存在分歧盼给予专业意见,谢谢 北京市

    户口 安置房 产权人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397798333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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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68937403 丨Lv 1
    婚前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则你没有权利。如婚后有共同还贷,对于还贷支出和还贷相对应的房屋增值,你可以分得一半。车辆是双方共有,应当平分。你自己根据上述原则计算一下,你的要求是否在合理范围。
    +1 2017-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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