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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6个回答
  • 董长明 经纪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价值的补偿,应补偿给房屋所有人,而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应补偿给房屋所有人和你们,造成的停业停产损失补偿,应补偿给你们。
    +1 2017-03-08 举报
  • 刘唯 经纪人
    该怎么赔偿怎么赔偿
    +11 2017-03-22 举报
  • 皓顺地产--张辉 丨Lv 2
    以现金方式给于被拆迁者把贷款还完,在走正常拆迁程序
    +1 2017-04-13 举报
  • 张学成 经纪人
    无直接关系,一般是1:1.5
    +1 2017-04-02 举报
  • 叶国庆 经纪人
    按市场价计算,自己去还贷款
    +1 2017-04-02 举报
  • 孙富宇 经纪人
    没有什么赔偿
    +1 2017-03-25 举报
  • 冯树丽 经纪人
    看情况而定 每个地方不一样
    +1 2017-03-17 举报
  • 吴亮关 经纪人
    按照正规赔偿
    +1 2017-03-12 举报
  • 田崇顺 经纪人
    参考当时市场价赔偿,或者分配房。
    +1 2017-03-12 举报
  • 张友权 经纪人
    能拆迁基本上都是划拨性质的(商业性质很少的),视情况而定,按正常程序走,一般有两种 ,1、根据当地房价水平,补偿增值部分差额,还清所有贷款,再判定剩余价值进行陪偿; 2、自己还清,再按正常拆迁赔偿走程序
    +10 2017-03-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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