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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租赁的问题,希望您不吝赐教,拜托了!

     我弟弟现在在广东省惠州市开了一个小型的汽修店,店铺是从别人的手里盘过来的,当时在和原店主商议好价格后也问过了房东,他的意思是既然生意没有改变,房租就按原来的价格收取,不用另外签订合同,当时由于疏忽和缺乏法律意识,就没有和房东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半个月后,房东忽然要求涨价,我想问您一下原来的那份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另外,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到2013年12月份的,如果无效,我怎么样通过法律渠道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您的专业回答,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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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yaweidong

    发布于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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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陈强 经纪人
    先看合同,看上面有没有房屋租债递增条款,有的话看看是不是刚好到现在这个时间,如果没有就找到你原来的上家(也就是上份合同的下家签署人)让他出面你的权益可以帮你争取到合法权益!
    +1 2012-03-30 举报
  • 王磊 经纪人
    在租期内,合同上写的是原来的租户和业主之间的租赁关系,你如果没有业主签订新的合同,或者原来的合同的名字没有在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改成你的名字,你是没有任何胜算的,虽然是业主做出了过分的事情,但是法律上没有任何证据的话,业主死活不承认同意上个租户把房子转给你,你也没有办法,解决办法只有找业主好好商量,从新制定价格,从新签订合同,把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写在合同上 ,因为业主既然做出这种事,其他的事也不一定做不出来,最好找正规的房产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哪怕付点中介费呢,也比到时候出现意外没有人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好。或者就是你自己承担损失。
    +1 2012-02-27 举报
  • lj15010056022 丨Lv 1
     这样的情况,还是找原先的那个店主比较好,因为合同是原先店主签的字,您要是直接找业主,可能没有胜算的。
    +1 2011-09-23 举报
  • 红心大萝卜1 丨Lv 2
    这个还是要找到原来的店主的话,胜算就比较大了!
    +1 2011-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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