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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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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4meatball
丨Lv 4
象这种情况很可能开发商的资金遇到瓶颈了,好的话,资金状况得到缓解,修建工程继续;不好的话,就会变成“烂尾楼”。目前状况只能等待开发商的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因此在选择房屋时,选择有信誉的开发商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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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e人
丨Lv 3
心随我动:你好! 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应该由开发商负!具体办法是: 1、首先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2、到房地产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行政仲裁一般比法院效率高,费用省; 4、最后,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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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lu_sky
丨Lv 3
你好!你这类情况,我以前也碰到过,因为房产商没钱建造,所以,工期一拖再拖,这种情况发生,第一,要开发商先将2006年12月31日至今的违约赔偿先行赔偿支付,然后,给购房者一个新的交房日期,并和购房者签定不充协议,约定在新的交房日期若还不能交付的,该如何赔偿?是继续赔偿还是退房?这些都要很详细的约定好!如果,开发商不肯履行合同进行赔偿的,可以向消费协会,房管局投诉,投诉用的可以要求仲裁,甚至,上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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