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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上我是连带担保人,借条上写,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月利息3分。没有出借人我什么时候没有担保责任?

    借条上我是连带担保人,借条上写,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月利息3分。没有出借人,也没写还款日期,写借条时间是2016年2月1日。我什么时候没有担保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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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560167621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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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7288565318 丨Lv 0
    一般是6个月,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 2017-02-21 举报
  • ask7947563108 丨Lv 2
    没约定保证期间的话,一般是六个月的
    +1 2017-02-21 举报
  • ask3759261207 丨Lv 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 2017-02-21 举报
  • ask2920894642 丨Lv 1
    你好,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 2017-02-21 举报
  • ask9906344749 丨Lv 1
    你好,可以携带材料面议律师
    +1 2017-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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